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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与有妇之夫签断情协议被法院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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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3-07-16 09:07:00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况且还有协议和欠条为证,但是近日,浙江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却驳回了一桩协议和欠条均事实存在的债权纠纷。朱小姐手持为断婚外情而签下的协议和欠条,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

  “我一心希望能与张先生结婚,去年甚至还怀上了他的孩子。”朱小姐表示,张先生是有妻子的,但是他却用一张假离婚证骗取了与朱小姐的同居关系。令朱小姐始料不及的是,在她怀孕后,张先生明确表示不可能与她组成新的家庭。为了了断这段婚外情,两人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写明张先生支付给朱小姐5万元作为补偿。

  针对朱小姐提出的诉讼,张先生表示,协议和欠条是迫于朱小姐及其亲戚、朋友的压力不得以才写的。“她也有其他异性朋友,不能认定孩子就是我的。”张先生表示,没有任何费用使用的发票来证明补偿的合理性。因此,张先生请求法院驳回朱小姐的诉讼请求。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松口,法院最终认为协议缺乏法律依据而无效。“协议内容涉及婚外情,违背了我国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一旦有效性予以确认,张先生妻子的合法利益也会遭到损害。”江干区人民法院副庭长朱勤表示,虽然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基于情感和道德考虑,张先生应当给予朱小姐一定的补偿。